防爆電氣設備界定在規定條件下不會造成周邊爆炸性環境引燃的電器
作者:華隆電氣 發布時間:2025-08-23 瀏覽次數:0
防爆型和非防爆型的差別主要還是看應用場所例如用于煤礦里、石油系統里只要是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形下那便是防爆型的。很有可能發生爆炸事故的生活環境如可燃氣體、煙塵自然環境煉油廠、石化廠、加氣站、加汽站等。爆炸性氣體環境空氣標準汽體、蒸氣或霧氣的可燃物質和空氣所組成的混合物質在這個混合物質中引燃后,點燃將遍及全部未燃混合物質的生活環境。
防爆電氣設備界定在規定條件下不會造成周邊爆炸性環境引燃的電器設備。分為兩種:Ⅰ類煤礦井下電器設備Ⅱ類除煤礦業、礦井以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器設備。Ⅱ類可以分為ⅡA、 ⅡB、 ⅡC類,標示ⅡB的機器可適用于ⅡA設備使用標準 ⅡC可適用于ⅡA、 ⅡB的適用范圍。表明 ⅡC特征是相對較高的防護等級但是并不表明該設備最好是。最大外表溫度 電器設備在指定范圍之內最不好運行條件下工作的時候可能會引起周邊爆炸性環境引燃的電器設備一切構件所實現的最高溫。最大外表溫度應小于易燃環境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