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CEMS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防爆站房技術要求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監測防爆分析站房(小屋),簡稱防爆站房,是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顆粒物和(或)氣態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量進行連續、實時的自動監測,煙氣排放連續監測CEMS、固定污染源VOCs在線監測等。
防爆站房(小屋)技術要求
1.室外的CEMS防爆監測站房與采樣點之間距離應盡可能近,原則上不超過 70m。
2.防爆監測站房的基礎荷載強度應≥2000kg/m2。若站房內僅放置單臺機柜,面積應≥2.5×2.5m2。若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儀表的,每增加一臺機柜,站房面積應至少增加 3m2,便于開展運維操作。站房空間高度應≥2.8m,站房建在標高≥0m 處。
3.防爆監測站房內應安裝空調和采暖設備,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5~30)℃,相對濕度應≤60%,空調應具有來電自動重啟功能,站房內應安裝排風扇或其他通風設施。
4.防爆監測站房內防爆配電箱功率能夠滿足儀表實際要求,功率不少于 8 kW,至少預留三孔插座 1個.
5.防爆監測站房內應配備不同濃度的有證標準氣體,且在有效期內。標準氣體應當包含零氣(即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均≤0.1μmol/mol 的標準氣體,一般為高純氮氣,純度≥99.999%;當測量煙氣中二氧化碳時,零氣中二氧化碳≤400μmol/mol,含有其他氣體的濃度不得干擾儀器的讀數)和CEMS 測量的各種氣體(SO 、* 、O )的量程標氣,以滿足日常零點、量程校準、校驗的需要。低濃度標準氣體可由高濃度標準氣體通過經校準合格的等比例稀釋設備獲得(精密度≤1%),也可單獨配備。
6.在線監測分析站房應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熱、保溫措施,在特定場合還應具備防爆功能。
7.監測站房應具有能夠滿足 CEMS 數據傳輸要求的通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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